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
2025.05.26 01:40 14
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
总则
-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合法养殖资质的育肥猪养殖单位或个人。
-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育肥猪的实际养殖者。
-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所养殖的育肥猪,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育肥猪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 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 疾病: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瘟、猪副伤寒、猪喘气病、猪水肿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细小病毒病、猪圆环病毒病、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它当地政府畜牧兽医部门规定的重大疫病。
- 保险育肥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合理处理,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 保险育肥猪在疾病观察期内发病死亡(具体疾病观察期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 保险育肥猪在运输、交易、屠宰过程中发生的损失;
- 保险育肥猪在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造成的损失;
-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 因保险育肥猪自身缺陷、自然淘汰、体质虚弱、隐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寄生虫病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 保险单中约定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育肥猪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育肥猪的市场价格,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 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算确定,保险费率由保险人根据不同地区的风险状况、养殖规模、养殖管理水平等因素制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根据育肥猪的养殖周期确定,最长不超过[具体时长],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赔偿处理
-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兽医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
- 保险人应及时进行现场查勘,核实损失情况,并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 保险育肥猪死亡数量的确定:以实际清点死亡数量为准。
- 赔偿金额的计算:
- 若保险育肥猪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死亡,保险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 = 每头保险金额 × 死亡数量 ×(1 - 免赔率)
- 若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育肥猪发生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施救费用赔偿金额 = 实际发生的施救费用 ×(保险育肥猪死亡数量 / 投保育肥猪总数量)×(1 - 免赔率) 但施救费用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在[具体天数]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延长天数]内做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具体天数]内,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期限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 保险育肥猪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险育肥猪实际价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以保险单载明为准),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 保险育肥猪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
- 若保险育肥猪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养殖信息,并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 被保险人应加强对保险育肥猪的饲养管理,做好防疫、消毒等工作,降低养殖风险。
- 保险育肥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人。
- 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损失核定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 在保险期间内,如养殖规模、养殖地点等发生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争议处理
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保险条款由保险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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