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协会成立章程
2025.06.03 00:24 5
养猪协会成立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团结养猪业同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养猪产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 本协会名称为“XX养猪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养猪业为宗旨,以行业自律为手段,以提升养猪业整体水平为目标,为养猪企业和养殖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X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宣传国家关于养猪业的188金宝搏体育app苹果下载 ,引导养猪企业和养殖户依法经营。
(二)开展养猪技术培训,提高养猪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组织养猪业技术交流,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组织参加国内外养猪业展览会、论坛等活动,拓宽养猪企业和养殖户的视野。
(五)维护养猪企业和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行业内的矛盾和纠纷。
(六)开展养猪业市场调研,发布行业信息,为养猪企业和养殖户提供市场指导。
(七)开展养猪业公益事业,促进养猪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 会员资格:
(一)单位会员:凡从事养猪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教学、服务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可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从事养猪业相关工作,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按时缴纳会费。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召集。
第十五条 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本协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政府资助。
(三)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八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七章 解散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完成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核准注销后,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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