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粪污处理标准
2025.06.05 14:1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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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规定了畜禽养殖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标准。
- 粪污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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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艺:
- 粪污处理应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处理、沉淀、过滤等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方法。
- 具体工艺应根据粪污的性质、处理规模和排放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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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化利用:
- 推广使用粪污厌氧消化技术,将粪污转化为沼气、沼液等资源。
- 沼气可用于发电、供暖等,沼液可用于农田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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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监管:
- 建立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监测制度,确保处理效果。
- 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处理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mg/L)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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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COD) | 100 | 150 |
氨氮(NH3-N) | 25 | 40 |
总氮(TN) | 50 | 80 |
总磷(TP) | 0 | 0 |
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养猪粪污处理过程中,应注重环保、资源化和减量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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