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关于农村养猪通知
2025.06.06 08:15 9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猪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养猪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生猪养殖水平,保障市场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养猪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优化布局,合理规划
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规划养猪区域,避免过度集中和资源浪费。 2.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养猪,提高养殖效益。 3.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养猪场。
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养殖水平
加强养猪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水平。 2.推广先进养猪技术,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养殖成本。 3.加强疫病防控,确保生猪健康。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养猪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达标排放。 2.推广生态养猪模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落实扶持政策,保障养殖户利益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养猪产业发展。 2.落实金融政策,为养猪户提供贷款支持。 3.完善生猪保险制度,降低养殖风险。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加大对养猪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加强信息统计,及时掌握养猪产业发展动态。 3.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确保农村养猪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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