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村养猪污染处理规定
2025.06.12 03:5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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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扩建养猪场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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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水处理:养猪场产生的废水应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地下水等水体中。
- 废气处理:对养猪场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其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 固体废物处理:对养猪场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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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规模与密度:根据村庄的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控制养猪场的规模和养殖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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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处理:
- 粪便收集:采用合适的粪便收集设施,防止粪便在养殖过程中泄漏或溢出。
- 粪便处理:采用堆肥、沼气化、生物处理等技术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 沼气利用:鼓励将沼气用于发电、供暖、照明等,降低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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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处罚:
- 政府监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养猪场污染处理的监管,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 处罚措施:对违反污染处理规定的养猪场,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养猪污染处理规定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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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标准:COD(化学需氧量)≤ 200mg/L,NH3-N(氨氮)≤ 25mg/L,SS(悬浮物)≤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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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标准:H2S(硫化氢)≤ 10mg/m³,NH3(氨)≤ 15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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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处理要求:粪便堆肥化处理,堆肥成熟后可用于农田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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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建立养猪场污染处理档案,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规定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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