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养猪复产通知
2025.06.13 09:03 10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养猪复产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委会、养猪场(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现就我乡镇养猪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复产背景
近年来,受非洲猪瘟等疫情的影响,我乡镇生猪生产受到较大冲击,为响应国家号召,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经研究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养猪复产工作。
复产目标
- 提高生猪存栏量,力争年内生猪存栏量达到去年同期水平。
- 优化养殖结构,推广科学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效益。
- 加强疫病防控,确保生猪生产安全。
复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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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养猪场(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鼓励扩大养殖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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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团队,为养猪场(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提高养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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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供应:协调饲料企业,保障饲料供应,降低养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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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防控:加强疫病监测,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确保生猪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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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对接:积极与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对接,拓宽销售渠道。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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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养猪复产工作,将此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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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户)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复产准备,确保顺利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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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养猪复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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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请各村(社区)、养猪场(户)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共同努力,确保我乡镇养猪复产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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