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养猪环保标准最新
2025.06.15 03:39 2
截至2023,山西省关于养猪环保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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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山西省的养猪场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针对猪场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提出了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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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要求:养猪场的废水处理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要求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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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要求:养猪场的废气处理要控制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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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理要求:养猪场的固体废物包括粪便、病死猪等,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7-2002)进行鉴别,并按照危险废物或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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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养猪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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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要求:养猪场选址应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并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具体的标准和要求请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或当地环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如需获取最新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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