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停止通知书
2025.06.15 06:45 5
养猪停止通知书
尊敬的养猪户:
您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背景
近年来,我国养殖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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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您所从事的养猪业务应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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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对现有养猪场进行清栏,不得继续饲养猪只。
(2)对养猪场内的粪便、污水等污染物进行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3)拆除养猪场内的养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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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未按照本通知书要求停止养猪业务,继续从事养猪活动,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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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本通知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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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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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养猪场关闭指南
(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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