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养猪环保规定的
2025.06.15 23:58 3
河南省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养猪行业实施了一系列环保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环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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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知》,各地市要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逐步搬迁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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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规模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环保要求,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取得相应环保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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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建设粪便处理设施,对粪便进行资源化利用,禁止将粪便直接排放到水体或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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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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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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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如粪便制肥、沼气发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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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执法: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测和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仅为部分环保规定,具体要求以河南省环保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养猪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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