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养猪的告知书
2025.06.16 11:59 2
【禁止养猪告知书】
尊敬的村民/居民:
您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农村环境,经研究决定,现就禁止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养猪事项告知如下:
禁止范围 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本村/社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猪。
原因说明
- 猪疫病传播风险:养猪容易引发猪瘟、非洲猪瘟等疫病,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 环境污染:养猪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液等废弃物,如处理不当,会污染土壤、水体,影响生态环境。
-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了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引导村民/居民发展其他产业。
具体措施
- 请已养猪的村民/居民在接到本告知书后,立即停止养猪行为,并自行处理现有猪只。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外村/社区引进猪只。
- 村/社区将加强对养猪行为的巡查,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查处。
法律责任 违反本告知书规定,继续养猪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猪只等。
敬请广大村民/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特此告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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