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养猪被下文件
2025.06.20 12:36 2
文件名称: 关于严厉打击违规养猪行为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XX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15日)
背景说明
近年来,我省养猪业发展迅速,但在养殖过程中,一些养殖户存在违规养猪行为,如未办理相关养殖手续、未遵守环境保护规定、未执行防疫措施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加剧了环境污染。
违规养猪行为
- 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养猪活动;
-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养殖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环境;
- 未执行动物防疫措施,导致疫情发生和传播;
-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养猪行为。
处理措施
- 对违规养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处;
- 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责令停止养猪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
- 对未执行动物防疫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
-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追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养猪行业的监管,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工作要求
-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养殖户的法制意识和环保意识;
-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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