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企业公司章程
2025.06.20 20:08 2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养猪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县XX镇XX路XX号
第三条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等。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召开:
(一)董事提议时;
(二)监事提议时;
(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召集,并提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若干名。
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或者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八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若干名。
第二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 公司的经营与财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第二十三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二十五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七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当依法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XX份,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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