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建设用地审批通知
2025.06.21 03:13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保障养猪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养猪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对保障我国猪肉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一)优化审批程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养猪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明确审批时限,养猪建设用地审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三)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养猪建设用地项目,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建设单位自主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审批部门依法予以审批。
加强用地监管,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一)严格用地标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养猪用地规模,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二)加强用地监管,建立健全养猪用地监管机制,对违规用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养猪建设用地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健全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确保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养猪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为养猪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今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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