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养猪用地的通知
2025.06.22 20:44 2
关于保障养猪用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自然资源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保障养猪用地,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养猪用地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用地政策,优化用地布局
(一)鼓励利用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开展养猪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养猪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二)合理规划养猪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园区等用地需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养猪用地需求,合理规划养猪用地空间布局。
(三)加强养猪用地审批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养猪用地项目,实行分类审批,加快用地审批进度。
加强用地监管,确保用地质量
(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确保养猪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禁止性区域开展养猪项目。
(二)加强用地监管,确保养猪用地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养猪用地项目,要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环保标准。
(三)加强对养猪用地项目的跟踪监测,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发挥用地效益。
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养猪用地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养猪用地政策,让广大养猪户了解政策、掌握政策。
(二)加强政策解读,解答养猪户疑问,对养猪户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养猪用地保障工作。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确保养猪用地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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