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取缔文件
2025.06.22 21:30 3
关于取缔XX地区养猪场的通知
【发文单位】
XX地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X月X日
【文号】
XX政发〔2023〕X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XX地区养猪场进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缔范围
本次取缔范围为XX地区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养猪场。
取缔原因
养猪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废水等污染物排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养猪场存在疫病传播风险,可能对周边畜禽养殖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
养猪场存在违规使用禁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等问题,影响猪肉质量安全。
取缔措施
对取缔范围内的养猪场,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进行关闭和拆除。
对养猪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养猪场拆除过程中涉及的搬迁、补偿等问题,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拒不关闭和拆除养猪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因取缔养猪场工作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养猪场取缔工作,确保取缔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XX地区人民政府
附件:取缔养猪场名单
(此处列出取缔养猪场的具体名单)
注:本文件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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