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畜牧业规划意见
2025.05.27 23:26 18
[具体地区]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意见
发展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地区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牧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养殖方式粗放、产业化水平不高、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等问题,制约了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畜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畜产品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优质化、安全化趋势,为畜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立足地区实际,顺应发展趋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畜产品结构,提高畜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优质化、安全化需求。
- 坚持创新驱动原则,加强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效益,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激发畜牧业发展活力。
- 坚持绿色发展原则,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广绿色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实现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 坚持质量安全原则,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兼顾畜牧业发展与农牧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加强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畜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具体目标如下:
- 生产能力稳步增长,肉类总产量达到[X]万吨,奶类总产量达到[X]万吨,禽蛋总产量达到[X]万吨,羊毛总产量达到[X]吨,羊绒总产量达到[X]吨。
-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草食家畜比重提高到[X]%以上,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X]%以上,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X]%以上。
-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X]%以上,天然草原超载率控制在[X]%以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X]%以上。
- 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X]%以上,产地检疫率达到[X]%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X]%以上。
- 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壮大一批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农牧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X]元以上。
主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
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基础,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 北部草原畜牧业区,重点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原畜牧业,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行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提高草食家畜养殖水平,加强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打造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
- 南部农区畜牧业区,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饲草饲料资源,发展以猪、禽为主的农区畜牧业,推广标准化养殖模式,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强畜产品加工和品牌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区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城郊特色畜牧业区,依托城市消费市场,重点发展奶牛、肉牛、肉羊、家禽等特色畜牧业,推广生态养殖、循环养殖模式,发展畜产品直销、配送和观光休闲畜牧业,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二)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 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场建设,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加大畜禽良种引进和选育力度,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性能优良的畜禽新品种(系)。
- 加强种畜禽管理,严格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加强种畜禽质量监管,确保种畜禽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种畜禽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种畜禽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种畜禽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 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建立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保种场、保护区,保护好地方畜禽品种资源,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畜禽品种改良和产业化发展。
(三)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 加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按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标准,加强养殖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殖设施设备,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水平,加大对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的扶持力度,引导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生产。
- 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引导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鼓励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效益。
- 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加强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养殖生产效率和质量效益,推广畜禽健康养殖模式,加强疫病防控,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饲草饲料体系建设
- 加大饲草种植力度,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扩大饲草种植面积,提高饲草产量,推广优质高产饲草品种,加强饲草种植技术指导,提高饲草种植质量。
- 加强饲料生产与监管,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建设,提高饲料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加强饲料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饲料的违法行为,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 推进饲草料加工与利用,加强饲草料加工企业建设,提高饲草料加工转化率,推广青贮、氨化、微贮等饲草料加工技术,提高饲草料利用率,加强饲草料配送体系建设,保障养殖场(户)饲草料供应。
(五)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 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建设,完善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预警、应急处置等体系,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 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与预警,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制度,加强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及时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趋势,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 强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免疫策略,确保免疫质量。
-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动物疫病防控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率,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畜产品从养殖、收购、运输、屠宰到销售全过程可追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追溯信息管理水平。
-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七)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对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旅游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加强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畜产品品牌。
(八)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 严格草原保护制度,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草原征占用,加强草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
- 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生态修复力度,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治和草原防火工作,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
- 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推行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模式,加强草原围栏、人工饲草地、牲畜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减少草原放牧压力,实现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地区行署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畜牧业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
-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饲草饲料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方面,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用于畜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
-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 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畜牧业发展多样化的融资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畜牧业发展,拓宽畜牧业融资渠道。
(三)强化科技支撑
- 加强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建立一批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技术推广人才,提高畜牧业科技水平,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养殖技能。
-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高技术推广效率和覆盖面,重点推广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饲草饲料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
(四)加强市场开拓
- 建立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加强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价格信息和政策信息,为养殖户和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 拓展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养殖户、企业与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展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 推动畜产品出口,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畜产品出口,增加畜产品出口创汇。
(五)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将畜牧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畜牧业发展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如果你还需要在规划中增加其他方面的内容,欢迎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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