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
2025.05.16 00:20 129
河南省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是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无害化处理的对象
- 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
- 患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和其他疫病危害严重的生猪,以及染疫、疑似染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 对于病害生猪的胴体、内脏、血液等产品,同样需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处置,防止流入市场。
- 不合格生猪产品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如瘦肉精检测超标、兽药残留超标、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肉及其制品,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的方式
- 焚烧
- 适用情况:对于染疫严重、传染性强的生猪及产品,如确诊为一类疫病的病死猪,多采用焚烧处理。
- 操作流程:将病害生猪或生猪产品放置在专用的焚烧设施中,通过高温焚烧,使其完全化为灰烬,以彻底消灭病原体,防止疫病传播,焚烧过程中要确保温度达到规定要求,一般需在800℃以上,以保证无害化效果。
- 深埋
- 适用情况:对于一些疫病危害相对较轻、数量较少的病死生猪及产品,可采用深埋处理。
- 操作流程:选择地势高、干燥、远离水源和居民点的地方进行深埋,深埋坑深度一般不低于2米,将病死猪及产品放入坑内后,覆盖一层厚度不低于5厘米的生石灰,然后用土掩埋压实,掩埋后的地表应设立明显标识,防止人畜误触。
- 化制
- 适用情况:对于一些非烈性传染病致死的生猪及部分可利用的生猪产品,如内脏等,可进行化制处理。
- 操作流程:将生猪及产品运至专门的化制厂,通过高温高压等工艺,将其转化为工业油脂、肉骨粉等产品,化制过程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符合环保和质量要求,化制后的产品可用于工业生产,如制作生物柴油、动物饲料等,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监管,防止再次流入食品领域。
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与保障措施
- 监管体系
- 河南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屠宰企业的日常巡查、疫病监测等。
-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处理工作规范开展。
-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督检查,防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 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 为鼓励生猪屠宰企业积极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河南省实施了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产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生猪重量等因素确定。
- 对焚烧处理的生猪,按照每头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对深埋处理的生猪,也根据相应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确保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减轻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经济负担。
-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 各地加强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屠宰企业配备符合标准的焚烧炉、深埋坑、化制设备等无害化处理设施。
- 对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运行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维护和更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通过设施建设的完善,为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硬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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