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猪销售规定
2025.05.19 21:26 35
湛江市对于生猪销售可能有一系列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动物防疫相关规定
- 产地检疫
- 生猪出栏销售前,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产地检疫,养殖者要确保生猪健康,无规定的动物疫病,生猪需按免疫程序完成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且在免疫有效期内。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会派官方兽医到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检疫,检查生猪的临床健康状况,包括精神状态、采食饮水情况、有无疫病症状等,查看免疫档案和标识佩戴情况等,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方可进入流通环节销售。
- 屠宰检疫
- 进入湛江市屠宰场的生猪,必须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屠宰场要严格执行宰前检查和宰后检验制度。
- 宰前检查包括查证验物、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等环节,对生猪的健康状况进行再次确认,宰后检验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部位和方法,对猪肉的头、蹄、内脏、胴体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才能上市销售。
- 对于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及产品,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流入市场造成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市场准入与经营规范
- 市场开办者责任
- 湛江市的生猪销售市场开办者要履行相应责任,需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动物产品销售相关许可证等。
- 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检疫检验设备、冷藏设施等,用于生猪产品的检验检测和储存保鲜,要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通风等工作,防止疫病传播。
- 销售者要求
- 生猪销售者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销售的生猪产品要来自合法合规的渠道。
- 要在规定的市场或场所内销售生猪产品,不得在市场外私屠滥宰、非法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及产品,销售过程中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按照要求进行储存、运输,防止生猪产品受到污染、变质等。
- 要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生猪产品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运输环节规定
- 运输条件
- 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疫病传播,车辆要有防雨、防晒、防寒等设施,以保障生猪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 运输生猪时,要按照规定进行装载,避免拥挤、挤压,保证生猪有足够的空间和良好的通风条件,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等。
- 运输备案与监管
- 生猪运输经营者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运输备案,提供运输生猪的品种、数量、启运地、目的地、运输时间等信息。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会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管,检查运输车辆的防疫情况、生猪的健康状况等,如发现运输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确保生猪运输安全有序。
质量安全追溯规定
湛江市建立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从生猪养殖环节开始,养殖者要记录生猪的品种、来源、饲料兽药使用情况、免疫情况、出栏时间等信息,并上传至追溯平台。 在屠宰环节,屠宰企业要记录生猪的入场信息、屠宰过程、检疫检验结果等内容,销售者要记录销售的生猪产品的批次、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一旦市场上出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以通过追溯体系快速查询到问题产品的来源、流向等信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规定旨在保障湛江市生猪销售的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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